徐州交通控股集团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8月6日

集团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疫情防控重要指示 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中央、省市委和集团党委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落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根据徐州市纪委监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结合集团实际,现就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等内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疫情防控,责任重于泰山。当前,南京禄口机场疫情仍在外溢、蔓延,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十分复杂,疫情防控已经成为头等大事、第一要务。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中,集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落实徐州市委、市纪委监委和集团公司党委提出的工作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 松劲心态,严而又严、紧而又紧,争分夺秒、狠抓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以实际行动实际成效做到“两个维护”。
   集团公司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构建分工明确、规范有序、有效配合、监督有力的责任体系,确保防控工作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要加强政治监督,主动担当作为,坚决落实各级党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以最坚决、最果断、最严格、最有力举措保障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真正落细落实落到位。
   二、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集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落实市纪委监委“九个不准”,带头执行疫情防控各项纪律,为广大干部群众做好样子、做好示范。不准对中央、省市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阳奉阴违、无动于衷、贯彻不力;不准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组织或参与聚餐活动;不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擅离职守、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不准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不到位,开展流调溯源、核酸检测、风险区域管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不力,虚报、瞒报、漏报、迟报相关数据信息;不准影响干扰或不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开展人员排查、两码联查、健康申报、封控管理、人员隔离 等防控措施;不准未经批准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不及时、不如实向党组织和疫情防控机构报告;不准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等途径散布谣言,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不准搞“填表抗疫”,随意要求各级各部门上报不必要的数据、材料,增加基层负担;不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款物。
   三、进一步强化执纪问责
   集团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聚焦监督的再监督职责,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强化精准防控、群防群控,持续提高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一着不让守住疫情防控底线。
   1.各单位、各部室在疫情防控中,不按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党员领导干部构成违反政治纪律错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第五十四条进行处理;非党员领导干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简称《监察法》)进行处理。
   2.各单位、各部室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集团党委工作要求等一系列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和规定不重视、不落实等问题,党员领导干部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依据《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进行处理;非党员领导干部依据《监察法》进行处理。
   3.各单位、各部室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党员领导干部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依据《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进行处理;非党员领导干部依据《监察法》进行处理。
   4.各单位、各部室对重要疫情信息未能及时传达到位或未按集团要求及时、完整上报,发现两次进行通报,两次被通报将给予警告;隐瞒不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造成严重后果,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行动迟缓、推诿扯皮、贻误工作,工作流于形式,对疫情防控重点人员摸排核实不细、作风不实、履责不力等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6.制造、散布、传播谣言,做出不利于疫情防控的言行等问题,党员干部构成违反政治纪律错误,依据《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进行处理,其他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7.在疫情期间组织和参与聚集性活动,造成病毒传播等问题,共产党员构成违反组织纪律错误,依据《条例》第七十条、第七十四条进行处理;其他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8.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态度敷衍,草草了事的,将对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对因防控工作预案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组织进行问责,并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集团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严格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倒逼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直接责任“三个责任”的落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保驾护航。
   集团各单位、各部室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底线思维,不畏艰险、坚守岗位,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实处。党员干部要坚决做到“九个不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纪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带头履行防控责任,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统筹推进生产经营和疫情常态化防控,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贡献全部力量!     
 
 
中共徐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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