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各直属党组织:
根据集团党委印发的《徐州市交通控股集团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安排部署,集团党委将于2022年10月下旬召开中国共产党徐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21〕2号)精神,为保证集团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换届纪律的严肃性,现就“两委”换届期间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两委”换届工作是今年集团公司政治生活中一件重中之重的大事,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与换届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要抓实抓细换届期间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提醒重点岗位和相关人员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认真履职尽责。要做到及时发现并纠正换届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做到抓早抓小,防患未然,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二、严明换届纪律,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集团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及参与党代会的工作人员,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党委、集团党委关于换届选举的各项要求上来,认真履行好职责,严密工作流程、严守工作规则、严格工作规范,严格落实有关换届工作要求,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一)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八)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换届纪律权威
各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要主动扛起监督责任,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确保换届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集团纪委将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走访座谈、受理举报等方式,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人、重点问题,把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贯穿全过程,对于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风漏气、跑官要官、造谣诬告、说情打招呼以及恶意诬告陷害、干扰工作等违反或破坏换届选举纪律的问题认真调查、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坚持以铁的纪律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换出新面貌、换出新气象、换出新作为。
特此通知。
监督举报电话:0516-87980100
中共徐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