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交控集团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

发布时间:2020年5月28日

近日,市交通控股集团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徐州市交通控股集团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集团派驻监督的决策部署和纪检监察工作。 《实施意见》对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做出明确规定,集团各二级公司党委应设立纪委、监察室,合署办公,专职人员不得少于3人;各党总支、党支部应设纪检委员(班子成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并明确1-2名专兼职人员。 《实施意见》指出,要坚持权责一致,进一步落实“三为主”要求,完善纪检监察体系,确保纪检监察机构有力有效发挥职能作用,优化机构设置,完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实施意见》要求,集团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此次改革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快推进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法务合约部 李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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