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路公交驾驶员刘明荣获“江苏好人”称号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日


3月1日晚,由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江苏省美德基金会主办的2023年第四季度“江苏好人榜”发布仪式暨江苏省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在徐州市贾汪区举行。现场,省文明办发布了2023年第四季度“江苏好人榜”,其中徐州公交25路驾驶员刘明光荣上榜,荣获“江苏好人”称号。

刘明,今年42岁,是徐州公交“省级青年文明号”25路线的一名公交驾驶员,工作16年里,刘明心系乘客,从安全驾驶到优质服务,用行动赢得乘客的连连称赞。2023年2月,他驾驶25路公交车行驶在贾汪开往徐州的途中,发现一辆红色中型货车停在路上,发动机冒出火苗,车厢底部正冒着滚滚浓烟,随时有爆炸危险,货车司机焦急地寻找东西灭火。刘明迅速将公交车靠边停好,拿上灭火器奔向起火的货车。他拔掉灭火器的插销,对准着火点灭火,经过紧急扑救,明火被成功扑灭,阻止了一起危险事件的发生,为当事车主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该事迹被《中国新闻网》《江苏城市》频道、徐州电视台、《汉风号》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并于2023年9月被评为“徐州好人”,塑造了徐州公交司机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良好形象。
在颁奖典礼上,刘明接受主持人访问时说:“帮助别人是一件很快乐的事,都是我应该做的。”刘明用一个个事迹感染着他人、回报着社会,充分展示了交控职工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的精神风貌,弘扬了交控职工使命在肩、初心如磐的社会正能量。
孙倩倩/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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