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爱卫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持续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的

发布时间:2020年2月13日

    徐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2月1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持续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徐爱卫〔2020〕4号),现将有关内容摘转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有效降低疫情通过环境传播风险,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结合贯彻落实全国爱卫办《关于持续做好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加强薄弱环节整治的通知》、省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苏爱卫办〔2020〕3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爱国卫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爱国卫生运动在疫情防控中重要意义的认识
    爱国卫生运动是党和政府把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的伟大创举和成功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是从源头上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有利于不断提升群众卫生防病意识,有利于环境卫生的持续改善,有利于群防群控工作的落实。做好当前爱国卫生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解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将爱国卫生工作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形成联防联控合力。各县市区爱卫会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在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通过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共同构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线;各爱卫会成员单位要主动积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推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
    各地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动员优势,联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一)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在城区,各县市区城管部门要牵头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加大城市薄弱部位和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对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筑(拆迁、收储、待建)工地、农贸市场周边等薄弱环节进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全面清理乱推乱放、乱搭乱建及垃圾渣土、污水外溢、黑臭沟塘等现象,清除城市卫生死角,严禁饲养家禽;在农村,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组织镇政府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科学合理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并规范化管理,全面整治农村畜禽散养、乱推乱放、乱扔乱倒现象,及时清理粪堆、垃圾堆、柴草堆、臭水沟等,不断改善镇村环境卫生,同时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城乡联动,加强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到无垃圾成堆、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无禽畜放养,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从源头上切断疾病传播的途径。对刚刚复工复学人员居住地和学习工作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各部门要组织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定期开展室内外环境卫生大扫除,保持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营造健康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二)大力开展集贸市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商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各镇通知集贸市场经营主体,组织经营户和市场管理、保洁人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禁止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控措施,暂时禁止活禽交易和现场宰杀,划行规市管理,全面清理市场所有摊位的环境卫生,疏通下水道,加强市场内公厕、水池等基础设施的清扫保洁和消毒,彻底清理卫生死角,积极改善市场环境卫生状况,提升改建公共厕所。有关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镇要组织专门力量,有针对、有重点地组织现场检查并督促整改。
    (三)大力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加大对“六小行业”卫生管理以及流动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品行业的监督检查,做到经营资质合法有效,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规范要求,落实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等制度,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健全,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公共场所的监督管理,做到经营资质合法有效,室内外环境整洁,配置相应的公用物品消毒设施,公用物品消毒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四)大力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整治。各主管部门要督促下属的医院、商场、超市、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机场、公共交通工具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完善垃圾桶、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规范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处置,垃圾做到密闭存放、日产日清。要重点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做好保洁、通风、消毒等防控工作,提倡尽量不使用中央空调。
    三、进一步强化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各县市区爱卫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开展灭鼠灭蟑活动的紧急通知》(徐爱卫〔2020〕3号)精神,依托有害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工作,坚持专业队伍和群防群控相结合,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加强对医院、集中隔离点、有居家隔离点的居民小区等疫情相关场所开展以鼠类、蟑螂等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对刚刚复工复学人员居住地和学习工作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杀。
    对车站、机场、长途客运站和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加强必要的消毒防疫,在人口密集和流动性大的场所集中设置手卫生设备,减少和避免疫情通过接触传播。
    强化各类市场尤其是集贸市场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在市场内外规范设置防鼠、防蝇设施,及时清理孳生地,疏通排水系统,避免病媒生物孳生。
    广泛动员群众翻盆倒罐清积水,包括花盆托盘、水生植物花盆、贮水池和贮水盆缸、闲置瓶罐、旧轮胎、一次性杯和饭盒、水沟、水坑、石洞、树洞等容器中的积水,彻底清除室内外各类闲置容器中积水,杀灭越冬蚊虫,积极防控媒介传染病。
    各单位后勤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电梯间、卫生间、地下车库等重点场所的清洁、消毒及通风,增加保洁和消毒频次,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四、进一步深化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
    各地各部门要灵活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喇叭、宣传车、宣传栏、黑板报、公交地铁广告、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及互联网、微信、微博、抖音、APP等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和健康科普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传授健康生活技能,提高大众卫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传播率。
    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特点和防控形势,关注各类重点人群,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作为宣传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宣传教育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及时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科学防病知识、疫情通报及就医信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好个人及家庭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信谣不传谣,坚定战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信心,消除不必要的恐慌情绪。
    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城市交通等重点场所,加大健康宣教片播放频次,指导旅客和复学复工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倡导“口罩文明”,防范密切接触带来的感染风险。
    加强分类指导,针对复学复工人员编制有针对性的健康知识资料,在小区、学校、工地、企业等单位进行广泛宜传;在复学复工人员上学、工作途中的必经地点,利用海报、宣传栏、电子屏、公交地铁广告、电视等方式,广泛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
    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系统优势,加强对本系统干部职工的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及时转发官方发布的防病知识和疫情信息,准确掌握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状态,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有效提升干部职工健康素养水平以及防控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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